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鸡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鸡泽县公安局
关于严禁在县城中心城区内新建翻建扩建的
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县城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滨河大街、北至北环路。
二、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县城中心城区内进行新建、翻建、扩建行为的,需依法按程序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未取得相关手续的,一经发现,由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三、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以及利用黑恶势力抗拒执法的,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县城中心城区内违法违规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举报电话:鸡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522904、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522236、鸡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7512312。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鸡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鸡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鸡泽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