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净化社会风气,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和整治“村霸”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村霸”的表现特征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村干部不敢管的;
3.恃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4.有组织、有纪律、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5.对镇村干部不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者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
6.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7.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的;
8.其他村霸形式的违法犯罪。
二、重点打击整治问题
1.破坏农村发展环境,干扰村民正常生产生活,横行乡里、称霸一方、酗酒滋事、聚众斗殴、欺压残害百姓,干扰农村基层选举,干预基层组织政权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2.非法占地、违法建筑、私搭乱建以及在征地拆迁、建筑工程、交通、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及实施垄断经营,阻碍城中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不法分子;
3.煽动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在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闹访、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的;
4.在农村集贸市场、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垄断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进场费、进门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行霸、市霸;
5.侵占农村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及公共资源等行为;
6.垄断农村(社区)、小区服务设施经营的,阻碍通讯运营商等服务单位(进行通信设施建设和维护)妨害公平竞争,侵害居民自由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的;
7.通过网络利用自媒体等方式故意、复制、传播虚假和有害信息,恐吓、威胁他人,实施敲诈勒索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散布谣言,对各级政府、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
8.煽动、串联、胁迫、以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非法上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9.经营赌博活动、组织卖淫嫖娼、非法高利放贷、使用暴力或“软暴力”非法讨债、在医患纠纷中煽动闹事的;
1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偷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妨害清算、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
11.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12.其它违法犯罪问题。
三、举报方式
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坚决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对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1、鸡泽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310-7516002;寄信地址:鸡泽县椒乡南大街(鸡泽县扫黑办收)。
2、鸡泽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310-7522110;寄信举报:鸡泽县正义路(鸡泽县公安局扫黑办收)。
3、鸡泽县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310-7510567;寄信举报:鸡泽县正义路(鸡泽县人民法院扫黑办收)。
4、鸡泽县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0310-7518256;寄信举报:鸡泽县正义路(鸡泽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收)。
鸡泽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