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取消全县各类庙会的通告
为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因人群聚集造成疫情输入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县范围内禁止举办各类庙会及一切与庙会相关的公众聚集性活动。
二、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代表积极带头响应号召,主动通知自己的亲朋好友,取消走亲访友、家庭聚会、宴请等与庙会一切有关活动。
三、引导广大群众、沿途商铺摊点及流动商户相互转告,相互监督,对因取消庙会活动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
四、凡私自举行大型聚会或其他形式的人员大规模聚集,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牢牢绷紧防控这根弦,自觉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鸡泽县防控办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