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鸡泽县公安局城关刑警中队接到群众鲍某报警称:今年8月初,鲍某、崔某、何某以能够帮助乡镇小升初、初升高学生正常到县城各初中、高中上学为由,收取200余名学生家长“学费”共计230余万元,后一直未能为学生正常办理入学,造成多名学生无法正常入学。
因该案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影响十分恶劣,办案民警立即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付忠了解情况后对此案高度重视,并安排城关刑警中队牵头,与各乡镇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分管刑侦局负责人王刚对此案进行部署,要求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并将受害人钱财进行返还。
专案组民警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经过连续作战最终于9月23日将犯罪嫌疑人崔某、何某、鲍某抓获归案,同时开展取证工作。经连夜突审,鲍某、崔某、何某交代了三人合谋以帮助乡镇升学学生到县城为由上学收取巨额学费并从中获利,骗取钱财的犯罪事实。
迫于压力,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涉案赃款中的140余万元返还部分学生家长,目前,该三人已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家长都希望孩子进入师资力量较好的学校,犯罪分子正是利用家长的这种心理来骗取钱财。广大家长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听信所谓的“特殊关系”“特殊渠道”,要以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