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在建在售项目取得证件公示
郑重提醒:
1、购房时要查询企业相关证件和购房合同网签及备案情况。认真查看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实预购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
2、不要以认购、预定、排号、VIP卡等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缴纳定金、预定款等。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认真核定合同条款,出现纠纷要依法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购房款要通过现场公示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由购房户本人划卡付款,并索要相关单据。不要现金交付,以保证资金安全。
5、在购房时一旦发现开发企业违规预售、私设资金监管账户、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向县住建局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310-4585909 4585988 4585996。
6、如广大人民群众不听劝告,执意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且不按规定将房款交到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出现后续问题和纠纷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郑重告诫: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经纪机构,要守法诚信经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不得预售、不得中介服务,对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切实履行遵规守法的基本义务,树立依法经营理念,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