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但仍有人唯利是图
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非法储存、买卖汽油,从中牟利
近日
馆陶县公安局
查获一起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
处罚违法行为人1名
查扣非法存储散装汽油3500余公升
有效消除了潜在安全隐患
近日,馆陶县公安局寿山寺派出所接到线索,在辖区某楼板厂内有一个由铁罐和加油机组成的简易加油设备,铁罐内存放大量汽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寿山寺派出所联合经文保民警迅速行动,果断出击,将涉嫌非法买卖、存储散装汽油的郭某锋抓获,当场查获汽油3500余公升。
经查,违法行为人郭某锋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及储存资质、证件的情况下,为牟取私利,在厂里租了一块地,自己架设改装过的简易加油设备用于售卖、储存汽油,不曾想,“黑加油站”刚开张没几天就被民警查获了。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郭某锋对其私自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散装汽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郭某锋因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裁决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进行统一管理,个人不具备储存条件。个人私自囤积或者汽油,违反了《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任何个人、单位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勿以身试法。如有发现违法储存和汽油行为,请大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