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原植物
草长莺飞 万物复苏
是毒品原植物罂粟生长的旺季
馆陶县公安局
积极采取实地踏查、巡查等方式
在全县范围内
开展集中排查清查
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行为
4月25日,寿山寺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进行巡查过程中发现村民赵某、郭某的院子内种植罂粟原植物,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固定相关证据,现场共铲除30余株罂粟。经询问,赵某、郭某对其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警方提醒
罂粟,一株都不能种
当菜吃也不行!
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我国法律规定,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
轻则拘留罚款
重则判刑
请广大居民注意了
如发现种植罂粟
请立即向公安局举报
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