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诚信建设,加强对我县及县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监管,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按照《中共馆陶县委、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黑名单制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意见(试行)》(馆文〔2022〕3号),根据行业分管部门申请,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下列失信主体信息予以公布:
1、馆陶县天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馆陶县天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拖欠齐某某等6人工资、补偿金及生活费203581元。馆陶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馆陶县天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馆陶县天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谢某某等13人工资、补偿金及生活费594370元。馆陶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
3、双晟建工有限公司劳务分包高银须施工队
基本情况:在碧湖湾项目建设过程中,拒不支付王某某、杨某某、苏某某等5人工资54.53万元,引发多次到市、县级部门多次上访。
4、河北维尚服装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河北维尚服装有限公司拖欠王某某、刘某某工资21650元。该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问题且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对该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仲裁。
5、馆陶县金凤快捷宾馆
基本情况:馆陶县金凤快捷宾馆拖欠郝某某工资3350元。经核实,举报属实,该宾馆暂处于关门停业状态,负责人郭某某联系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