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馆陶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我县辖区内有人倒卖个人银行卡实施犯罪,反诈中心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摸排研判等大量工作,将涉案两名成员抓捕归案,经讯问,刘某(男,24岁,馆陶县人)贾某(男,23岁,馆陶县人)对、租借个人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
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不能出租、、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对于出租出借个人银行账户、对公账户,造成他人受到电信网络诈骗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