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违法停车非现场执法
取证设备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增违法停车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公示如下:
新增设备点位
建新街联华超市路段(人民路口至育才路口)
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违法行为。
以上违法停车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开始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广平县大队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