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违法违规且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合格气瓶回收置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回收置换期限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二、回收置换单位
广平县孟润燃气储备站,地址:广平县城东小张固村北,联系电话:13930090297
三、回收置换对象
未办理气瓶使用登记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包括各企事业单位、餐饮行业、城乡居民等),现有以下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瓶的,均可回收置换(回收置换价格按照市场价格)。
1.未加挂电子标签(二维码)的气瓶,即:在合格有效期内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2.老旧气瓶,即: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超期未检验和护罩属于非焊接液化石油气气瓶(螺丝瓶);
3.安全隐患气瓶,即外观损伤严重等不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超过回收置换期限(2022年10月31日),未加挂电子标签(二维码)的气瓶、老旧气瓶、安全隐患气瓶将强制回收。希望广大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积极参与气瓶回收置换工作,从合法气瓶充装单位购买液化石油气,拒绝使用不合格气瓶,确保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
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