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日23时许,平固店清漳村村民孙某一、孙某二酒后与饭店老板发生纠纷,饭店老板拨打110报警,广平县公安局南阳堡派出所民警出警至现场,孙某一、孙某二无故对执法民警进行言语辱骂、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派出所民警立即将该二人带回派出所进行再次调解纠纷。在调解过程中,该二人仍不配合民警,继续辱骂民警、辅警,期间孙某二在上厕所时,趁机捡起地上的马桶刷,掰断后刺向民警腹部,致使民警腹部擦伤。在民警将该二人带至广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侯问室后,期间二人仍不断的对执法民警进行言语辱骂,并多次用手、脚击打、踢踹侯问室门,致使侯问室门损坏,严重妨害执法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2021年9月11日,刑警大队综合中队对该案件进行依法办理,经审讯,孙某一、孙某二对其妨害执行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孙某一、孙某二因暴力阻碍民警执法,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