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刑警七中队接辖区居民报警称自己托人办理保险,事没有办成,钱也没有退,怀疑被骗。民警了解情况后,在安抚受害人情绪的同时,立即分析研判并咨询检法两部门,初步认定该类警情不属于刑事案件也不属于治安案件。报警时正值年关,报警人急需用钱,为了给群众挽回损失,七中队民警本着急群众所需,念群众所想的工作原则,放弃春节休假,做了大量工作,最终帮受害人将所有钱款追回。 事后受害人激动万分,“本来以为此类事情,警察不会管,没想到这么快民警就帮我追回了损失的钱”,受害人激动地握着民警的手道谢。
峰峰公安认真对待每一个警情,切实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神圣职责,赢得了辖区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