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隐蔽性的非法捕鱼工具
以捕捞幼鱼和小型鱼类为主
是国家明令禁止制造
和使用的违禁渔具
近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执法队员
在黑龙洞景区巡查时
接到附近热心群众举报
滏阳河里有人下“地笼”
队员们立即赶到现场
通过仔细查找
在河岸找到了系着“地笼”绳的竹棍
顺着绳子从河内起获
二百多米“地笼”
内有鲤鱼、鲫鱼等上千条鱼苗
队员们迅速将“地笼”打开
将全部鱼苗予以放生
并将“地笼”进行暂扣处理
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重要提醒
违法放置“地笼”,不仅威胁了水生生物资源的多样性,而且还将导致各类水草、垃圾等杂物堆积,堵塞污染河道,降低水流速度,阻碍河道行洪排涝,严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确规定: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处罚金。
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示广大群众,进行捕捞水产品活动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一时之利而碰触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