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峰峰矿区公安分局食药大队在工作中获悉:有人在峰峰矿区某地非法生产、卷烟。获取线索后,食药大队民警立即与峰峰矿区烟草局取得联系,并一同前往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用于生产卷烟的烟草、烟管等物品。经现场询问,该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购得生产卷烟的物品,私自进行加工并。
现场查获的物品由烟草局进行扣押并进一步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
烟草制品属国家专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运输烟草,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