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峰峰矿区临水镇孙桂英中介门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登记的公告
峰峰矿区临水镇在水一方东侧孙桂英中介门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我局立案侦查。为查明案件事实,全面搜集犯罪证据,维护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各投资人进行报案登记,现就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在峰峰矿区辖区内,投资峰峰矿区新市区在水一方孙桂英中介门市孙桂英、王红军对外推荐“科技项目评估”投资项目的投资人。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为期一个月。
三、登记地点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
地址:峰峰矿区滨河路刑警大队2楼215室
四、报案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携带孙桂英、王红军对外推荐“科技项目评估”签署的协议、合同、借据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涉及转账,需携带交易流水;
4、其他与投资有关的证据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已在公安机关登记过的,不再登记;
2、对此次登记不清楚的,可与柴警官联系,电话:17731806086。
3、未在有效时间内办理信息登记,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须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