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真实记录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共克时艰的真实历程和生动场景,确保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资料得以永久保存,留存好抗击疫情的宝贵记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峰峰矿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峰峰矿区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群众在参与疫情防控过程中形成的各类重要原始记录,包括各类纸质档案资料及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档案。
2、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全力配合、协助政府防控疫情行动情况及突出事例、创新做法的相关资料。
3、反映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捐款捐物情况,民间慈善组织的捐赠资金、物资分配、使用情况,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防控活动情况的相关资料。
4、反映峰峰矿区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特别是记录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务、警务、安防、新闻采编等公务人员,以及坚守岗位的工厂工人、外卖小哥、超市服务人员等普通人的照片、录音视频、抗疫日记、“请战书”、实物等。
5、峰峰矿区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6、各类普及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知识的资料、手册、宣传片、视频及防护用品等。
7、与防控疫情相关的原创文学、影视、音乐、摄影、书画作品、笔记手稿等。
8、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重大教育意义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体现峰峰矿区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捐赠资料载体可形式多样,图片资料未经过PS处理,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声像资料应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
2、捐赠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征集方法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
2、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峰峰矿区档案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对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依法依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函或者捐赠证书。
4、捐赠单位或个人可与档案馆联系,将所捐赠电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至峰峰矿区档案馆征集邮箱;实物、纸质材料可自行选择邮寄、现场移交或由档案馆工作人员上门接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0-5182374
征集邮箱:ffkqdag@163.com
联系地址:峰峰矿区泉头办公区信访楼三楼档案馆
邮编:05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