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不少市民的朋友圈被不戴头盔罚“集赞”的信息刷屏,他们晒出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邀请朋友给自己“点赞”,集到十个“赞”后即可正常通行。
在十三中交通岗、峰峰总院交通岗等路口,峰峰交警耐心地引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养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等良好习惯,并借助发朋友圈的方式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
这一人性化的执法方式,是峰峰交警为倡导安全出行推出的新举措。“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逐年攀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走快车道、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较为普遍。”交警胡波介绍道,“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更易受到伤害,而颅脑损伤是造成骑行者重伤和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所以我们大力倡导市民出行佩戴安全头盔。”
为了抵制电动自行车交通陋习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规范群众文明出行,峰峰交警大队还走进各乡镇(街道)进行巡回宣传,把安全意识送到老百姓的家门口。
在大社镇集中宣传活动的现场,交警通过发放宣传折页、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等形式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宣讲,热情地解答群众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车驾管等方面的疑问,同时提醒群众不要酒后驾驶,不要乘坐超载超员、无牌无证车辆,正确使用“一盔一带”,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引导群众提升交通主动防御意识,紧绷交通安全这条弦,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努力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营造良好乡村交通秩序。
一顶头盔
护住的是您的“头等大事”
也关乎着每位骑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近日起
峰峰交警也将加大宣传、查处力度
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