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全区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巨大。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决定,我区继续执行防范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继续实施区界外围大交通管控。所有车辆暂不能出区,区外人员暂不可来峰。区内小交通正常通行,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可在全区内通行。有特殊情况需出区的,需提前向属地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由属地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报区防疫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区,返峰前向属地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报备,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2.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已恢复营业(开放)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沿街门店、加油站、金融行业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要严格做到常态化“两扫一测”(扫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三件套”(防疫面罩、N95口罩、医用手套)等疫情防护要求,对落实不到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关停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营业(开放)。餐饮行业继续暂停堂食,可开展外卖服务。各类洗浴足浴、按摩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旅行社、景区、博物馆和文图两馆、影剧院、酒吧、健身中心、体育馆、培训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开放)。
3.严禁人员扎堆聚集。继续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严控婚丧嫁娶活动。其他聚集性活动一律禁止举办。
4.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严格落实勤洗手、常测温和“两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尤其是要坚持出门全程佩戴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广大居民要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树立自觉正确佩戴口罩的意识,相关媒体将对不戴口罩或不正确佩戴的现象予以曝光。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5.减少个人网购频次。非必要不网购,尤其要谨慎邮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商品,对收到的快递、邮件,先消毒、静置、再取用,防止病毒由物及人传播。
6.积极配合接种疫苗。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群众,尤其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主动预约,尽快有序前往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疫苗,早接种早预防,进一步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筑牢全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防范措施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峰峰矿区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