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都会回答:
那不是天天都会用到的嘛!
然而,犯罪分子也瞄上了
生活中最常见的“两卡”
使其成为网络犯罪和电信诈骗的重要工具
2022年2月24日,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马某名下两张银行卡存在大额异常交易流水,且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转移资金。
公安机关依法将马某传唤到案,马某到案后供述,其为获得不当利益,将自己办理的两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并按银行卡上的交易流水收取相应好处费。马某行为已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被列为惩戒人员。
近年来,我区部分人员受到利益驱使,向不法分子、出租、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
自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严厉打击整治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随着“断卡行动”的推进,经邯郸市公安局认定,对以下100人实施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办账户的惩戒措施。
现公开曝光
涉“两卡”违法犯罪的人员
惩戒人员名单
峰峰矿区公安提醒广大居民
1、买卖、出租、出借对公账户、银行卡、电话卡是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3、不得使用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设备为他人收取并转账来历不明的资金!
4、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03105098619向反诈中心举报!
自身“两卡”不应
他人“两卡”更不应购买
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
请及向反诈中心举报
全民反诈,峰峰无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