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部分县区相继发现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来峰返峰人员管理及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有拟来峰返峰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抵峰后需在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原则上居家不外出,并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抵峰后7日内,不扎堆、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二、未能提前报备的人员到峰后,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来峰返峰人员,须在交通场站临时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后,间隔24小时且在48小时内再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没有第一时间主动报备而被集中隔离管控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隔离解除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责任。对抵峰后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来峰返峰人员,河北健康码将出现弹窗提示,影响正常出行和生活。
四、广大峰峰居民要增强防护意识,非必要不离峰、不返峰,采取“两点一线”方式出行,减少途中停留,正确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要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部门关于定点隔离、临时管控、居家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规定要求,严禁消极抵触、拒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在峰各单位、企业和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单位内部来峰返峰人员行程管理,监督和督促其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确保不漏一人。
本通告自4月7日起开始施行,管控措施调整后将另行通知。
峰峰矿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