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4日,峰峰矿区疾控中心接到鸡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来的《关于核酸阳性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现将密接马某某、张某某的部分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马某某、张某某3月26日-4月4日在羊一工人村南沿村拉面店工作(中国工商银行邯郸羊一支行旁边)
马某某分别于3月28日、30日,4月1日、2日 9:15 -9:30在羊一工人村的“老胖菜摊”买菜。
马某某4月3日8:53-9:19在羊一工人村清源洗浴中心(距离羊渠河学校约50米)洗澡。
请在以上时段可能与马某某、张某某有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指定医院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如故意隐瞒行程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峰峰矿区疾控中心电话:5321703、5321705
峰峰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