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群众陈某报警称,她的手机被偷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经询问,被害人陈某表示,她骑电摩从外回到小区时,将手机落在了电摩的储物盒里,刚上楼进屋就发现忘拿手机了,于是就下楼去取,可是就一个上下楼的功夫,手机不见了,并且手机还关了机。
民警通过走访排查、调取监控发现,陈女士上楼后,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停在了她的电摩旁边,女子看到手机后,左右张望了下,发现周围没人,就把手机放进了自己裤兜,匆忙进了楼。当陈女士见到监控里的画面时,她一眼就认出了女子是索某。因为她丢了手机后,还找过索某,问是否看到一部手机,索某当时表示没看到,也不知道这个事情。
当民警和被害人将监控画面出示给索某时,索某低下头,才将手机上交。索某因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十日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