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就是美丽
绿水就是秀丽
蓝天就是幸福
但是生态文明建设
是一个久久为功的过程
“我区现有涉危企业57家,还有涉关停搬迁企业多家,危废监管形势严峻。我们要紧盯严管,加强网格化管理,杜绝危险废物倾倒在任何不该出现的地方,实现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转移有序、环境安全,让峰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环境更优美。”生态环境分局主管局长刘晨光说道。
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环保监管水平,让百姓更多的享受生态环境带来的福利。近日,峰峰生态环境分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网格化监管排查整治活动,强化危险废物源头防范,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从7月下旬以来,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辖区内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管理,监督企业规范危险废物收储、转运、处置工作;对废弃厂房(矿坑)、边郊坑塘、河道等风险点进行全方位排查,三级网格巡查每周不少于三次,二级网格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相关知识宣传力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提高辖区内居民对危险废物的认知程度和防范能力。
“我们在全区每个乡镇(街道)都设立了环保联络员,通过与联络员密切合作,达到监控乡镇环境的良好效果。”区生态环境分局危废执法中队队长朱晓华说。
截止目前,环保局共设置二级网格11个,三级网格186个,给予人、财、物保障,整合辖区各部门监管力量及相应环境管理资源,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其中,乡镇街道二级网格长31名,二级网格员168名,村三级网络监管员224名,建立乡镇、村环境监察管理群,明确专人负责,对区域范围内生态环境行为进行监控。
网格监管体系的设置,进一步压实了区11个乡镇、街道办危废网格员责任,切实做好对已关停、倒闭、改制的涉冶炼和化工等企业残留的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排查工作,实现对全区危险废物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什么是危险废物?
乱处置危险废物
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危险废物
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物质。随意排放、贮存的危险废物,将会严重污染水体和土壤,影响人类健康,导致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危险废物处置不当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危险废物正确处理方法
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将危险废弃物交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在处理危险废弃物时,通常采用危废SMP系统设备,通过破碎-混合-泵送系统,将废弃物破碎、混合,高温焚烧分解,将有害成分分解后,用于其他地方,这是目前最先进的危废预处理方式。
危废处理流程:
1、收到危险废弃物,清运过程中进行过磅称重;
2、将过磅称重的废弃物递交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对检测;
3、危险废弃物入库暂存,相应的部门进行取样化验,进行危废处理;
4、合格进行填埋,不合格进行试验,进行确定处理方案,药剂预处理,固化处理,入库填埋,抽检,直到安全处理完毕。
危险废物
对环境、对人类健康
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保护环境,就是善待自己
正确处理危险废物强化公众监督
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