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公安分局为争取“亮剑2020”专项行动取得全面胜利,全局上下凝心聚力、振奋精神,再鼓劲,再冲刺,再添战果!
10月18日,彭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彭城镇辖区某五金店内有人盗窃他人手机。接到报警后,彭城派出所民警快速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在报案人的协助下,追出数里将盗窃他人手机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制服,并在其身上搜出报案人丢失的那部手机。经了解,李某到店内买东西,转来转去也没买什么。后来店主去上厕所,手机正在店里的货架上充电,李某看到正在充电的手机后,心里顿生歹意,于是顺手就把手机放进口袋,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快速离开五金店。当时店里还有一名顾客正在挑选商品,但没有注意到李某的盗窃行为。店主回来后发现手机不见了,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在铁的证据面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现李某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