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以来
肥乡区公安局
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
依法打击辖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近日
肥乡区公安局查处两起赌博案
行政处罚8人
案件一
9月8日晚,城关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在肥乡镇某小区内有人聚众赌博。获悉线索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当场发现李某某等四人利用麻将牌进行赌博,经询问,参与赌博的李某某等四人对自己利用麻将进行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等四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件二
9月8日晚,城关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在辖区某棋牌室内有人赌博,民警随即前往核查,当场将正在以打麻将参与赌博的郭某某等四人当场抓获,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郭某某等四人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郭某某等四人对自己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郭某某等四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赌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