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2年4月16日,肥乡区收到涉县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称:涉县籍人员张某某与山东省聊城市确诊阳性病例刘某某存在接触,张某某现在肥乡区。其在肥活动轨迹如下:
4月14日,张某某在聊城火车站出站时与聊城市阳性病例刘某某(4月15日在山东确诊阳性)同时段采集核酸。
4月15日11时至12时之间,张某某从山东省聊城市火车站附近打出租车返回涉县,车上含司机共有4人,中途又上车1人,行至馆陶县城以东下车,然后换乘一辆工具车到馆陶汽车站;
13时30分左右到达馆陶县汽车站,换乘一辆私家车沿309国道行驶,14时20分左右在肥乡区与广平县交界下车;
后步行至吕营转盘东,15时左右搭载一辆天蓝色三轮车到达吕营转盘西,又换乘一辆红色三轮车于15时30分左右到达肥乡汽车站;
15时37分乘坐该红色三轮车到达兴华街与长安路交叉口,步行向南过路口后与路边停靠的出租车司机交谈;
15时50分左右步行向北回到肥乡汽车站;逗留约2分钟后,步行向南回到兴华街与长安路交叉口,又与出租车司机交谈;
16时20分乘坐一辆灰黑相间的三轮车沿长安路至309国道去往邯郸方向,至309国道肥乡区与邯山区交界处被劝返;
后沿309国道步行至肥乡城区西,乘坐出租车于17时50分左右,至兴华街与长安路交叉口下车;
19时20分左右到西街牌坊口东侧路北的客缘旅馆入住;
19时40分左右到牌坊口流动摊位买西红柿后,返回旅馆,未外出。
4月16日8时40分,张某某从客缘旅馆步行到汽车站路口;9时左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驿家365隔离点隔离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有接触或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肥乡区疾控中心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