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酸初筛阳性王某某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年3月31日邯郸市肥乡区疾控中心收到邯郸市疾控中心转山东省临沂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示: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王某某,3月30日核酸初筛阳性,目前在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隔离。
经调查:王某某于3月27日21时在上海市崇明区装菜,独自驾驶货车(车牌号:鲁Q9115H)来河北邯郸。
3月28日16时22分到达肥乡收费站下高速,过ETC通道,之后接受检查;查验后出高速向北行驶至毛演堡镇史寨村附近停车约10分钟左右,未下车。然后沿南城南街北行至西瓜线路口,沿西瓜线西行至正肥线,沿正肥线北行。于18时30分左右到邯郸市经开区南大堡蔬菜市场附近驻车,与张某某、闫某某共同到南大堡村中华楼饭店就餐,就餐后,22时许将车辆驶入南大堡蔬菜市场。
29日9时左右由闫某某等4人卸车转运,期间张某某驾车拉王某某到永年区第二医院于9时19分扫码采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采样后张某某将王某某送回南大堡蔬菜市场,继续等待卸车约2小时,15时30分许卸完车原路返回。
16时03分到肥乡收费站上高速回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3月28日以来与王某某、张某某、闫某某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拨打120到指定医院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如返回,要严格遵守目的地的防控要求。同时,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邯郸市肥乡区疾控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