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
关于有奖征集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19年12月13日起,肥乡区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为确保禁燃禁放规定落实落地,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自即日起对所有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线索进行有奖征集。
一、征集举报线索范围:在肥乡辖区内实行的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征集线索标准要求: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违法犯罪的,对举报人视情况奖励1000-3000元奖励;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能够确定违法行为人(如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违法行为发生具体时间、地点、违法人员等基本信息),经查证属实构成违法犯罪的,对举报人视情况奖励100-500元奖励。
三、举报方式:电话举报-110。
说明:同一案件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的,奖励对查破案件起主要作用人员。对破获案件起同等作用的,奖励第一举报作用人,顺序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时间顺序为准。公安机关承诺,举报人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将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