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施工
违法设置地锁、反光锥、石头等
占用公共停车位
当你出门的时候
是否也遇到了这种现象呢
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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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批占道施工
公共停车位违法设置地锁
私自涂抹车位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
损害了大家的公共权益
同时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违规行为
肥乡交警是怎样做的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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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交警大队安排警力加大巡逻频次
对未经审批占道施工、车辆私占用
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整治
通过依法查处、劝导警示等方式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
切实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含桥梁)挖掘、临时占用、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施工时,需提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交警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大家发现有
未经审批占用、挖掘道路施工,擅自移动、
损毁交通安全设施等这类行为
请拿起手机拍下来
立即举报!
公共交通资源属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
维护公共交通资源
从我做起!
(微观肥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