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环境卫生,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市、县两级政府以及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根据大名县公安局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西未庄派出所陆续查处三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2020年12月25日,西未庄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途中发现辖区双未城村村民杜某某在本村燃放烟花爆竹;12月27日,韩道四大队刘某某在村内燃放烟花爆竹;当日,铺上乡常马庄村杨某某在西未庄乡小韩道村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经询问,以上三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已依法对三人分别做出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
时值年终岁尾,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同时也为了创造优美洁净的环境,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和常态化监管已全面展开,请全县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有关禁燃工作,对于违反禁售禁燃禁放规定的行为,勇于举报(举报电话:0310-6348995/63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