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管理权限,科学设置岗位层级。下放管理层级和岗位设置权限,开发区根据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和承担任务,设置内部管理层级和岗位,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能力管理。按层级设置若干主管、主办岗位,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赋予开发区在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服务、财政融资等工作领域设置特设岗位的权利。
打破身份界限,推行全员聘任制度。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和职员制,建立“公开聘用、人岗相适、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事管理制度。人员使用采取聘任制方式进行,根据岗位需要和人员素质要求,实行岗位公开、择岗自愿、竞争上岗、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原有身份不变,实行档案职务和聘任职务双轨运行。档案职务按照体制内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正常晋升职务、职级或专业技术等级,并作为编制内职务存入档案,作为晋升交流、调整档案工资和办理退休的依据。聘用的编外人员,聘用期满重新竞聘,不纳入编制管理。
突出主责主业,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开发区根据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制定内部机构考核办法,通过绩效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分配方式,突出项目建设、产出强度、科技创新、发展质量、对外开放、营商环境等方面考核指标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总量的确定依据。同时,开发区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招商奖励政策,激发了全员招商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