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婚丧事宜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个别地方出现因确诊病例参加婚礼、葬礼引发疫情传播,教训深刻。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省、市为进一步做好婚丧事宜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县婚丧事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婚事缓办
1.疫情防控期间,婚宴一律延期举办,推迟到疫情应急解除并缓解后再办。
2.疫情应急解除后举办的婚宴,要按照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在婚事举办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两委”进行报备,村(社区)“两委”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报备,并严格控制人数,防止人员聚集发生交叉感染。
3.婚姻登记机关在疫情期间,通过预约受理婚姻登记事项,同时倡导新人签订《疫情期间婚事缓办承诺书》。
二、丧事简办
1.简化治丧程序。实行关口前移,改变农村在家治丧的传统风俗习惯,人员去世当天,第一时间将遗体运送到殡仪馆火化,火化后骨灰直接安放(安葬),逝者亲属要做到“四不”:不在家中设置灵堂、不通知亲朋好友参加吊唁、不在家举行吊唁仪式、不置办酒席宴会,最大限度缩短治丧时间。
2.缩小治丧规模。人员去世后,直系亲属不超过5人到殡仪馆办理火化、骨灰存放业务,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殡仪馆馆区。进入馆区人员核验“三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戴口罩。工作人员要全程引导服务,简化办理程序,减少人员停留聚集。
3.履行报备制度。人员去世后,逝者家属要严格履行报备制度,第一时间向村(社区)“两委”报告,村(社区)“两委”要第一时间向乡镇报告。乡镇、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广泛宣传动员
充分发挥村“两委”、村红白理事会作用,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要通过微信群、“大喇叭”、标语横幅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管好、管住、管到位。
磁县民政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