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四点,磁县法院灯火通明
执行集结号在雨夜中吹响
4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集合,整齐划一
秋雨叮咚,洗涮着警车
秋风瑟瑟,摇曳着衣袂
闪烁的红蓝警灯,如同利剑,划破夜幕
八部警车,兵分两路
承载着法律权威,贯彻着公平正义
向着睡梦中的“被执行人”出发
执行干警按预定路线
集结!出发!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高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9月28日凌晨5点30分,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事执行工作的联动监督下,磁县法院集中执行活动于绵绵秋雨中拉开了帷幕。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八小时,磁县人民法院共上门传唤当事人26户,拘传被执行人9人,拘留2人,扣押车辆2辆。执结案件12件,其中主动履行2件,交付抚养权案件1件;执行和解案件4件,共执行到位金额241000余元。
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一把手抓执行”,亲自调度,坐镇指挥,集中执行兵力重拳出击,加大执行力度,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全力兑现群众的胜诉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与获得感。
现有法律、法规对“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措施
一、限制消费措施
1、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2、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3、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4、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三、其他惩戒措施
1、“执行天眼”定位。
2、将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强制设置“失信彩铃”。
3、对失信被执行人“悬赏执行”。
4、拘传、拘留、罚款。
5、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使失信失信被执行人在工作、生活、出行、住宿、融资、开办公司等方面,特别是入党、入伍、招录(聘)公务员、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竞选农村基层干部等方面受到相应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最后
再次督促所有被执行人
请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切莫心存侥幸
若拒不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
必将被依法严惩
如果您有失信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
请尽快联系磁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310-507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