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共享
就是给大家带来便利的
没想到竟然还有人想私自占有它们
最近
磁县一名男子就对共享电动车
下了黑手
2021年6月12日晚12时左右,接到哈啰共享电动车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公司经营的一辆共享电动车在振兴路附近被盗窃,哈啰共享电车公司通过技术定位显示被盗车辆在磁县磁州镇某村出现。
接警后,刑警城关中队会同城区派出所联合出警,展开侦查,经过在磁县磁州镇某村大范围排查,在一位史姓村民家中发现被盗共享电车,当即传唤该住户家中的史某到队接受讯问。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史某供述,其于酒后在磁县振兴路瑞鼎小区门口,通过手机微信扫码骑哈啰共享电车回家,到家后,其产生歪心思,想着把电动车卖掉,随后,其用砖块将其电车显示表盘及车座位置砸坏,用菜刀将电动车线路割断藏在家中,防止让他人找到该电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已被批准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民警提示大家:
共享单车的“私享”行为不仅事关道德,更关乎法律“红线”。盗窃、侵占共享单车为己私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处罚;盗窃达到较大数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