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刘某某利用空壳公司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17份增值税发票,税额合计27万余元,价税合计159万余元后潜逃。
经侦大队多次组织对其实施追捕,但均无功而返。随后将刘某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随着追逃工作的持续推进,经侦大队不断加大抓逃力度,将刘某某列为重点抓捕对象,广集线索,研判行踪,对其可能藏身处展开搜捕。另一方面开展劝降攻势,千方百计做刘某某亲属、关系人工作,通过政策宣讲晓之以理、耐心劝说动之以情,促其投案自首。
2月17日,在强大的追逃压力和政策感召下,刘某某由家人陪同主动到成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对其涉嫌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某已被成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