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节后外出务工人员及其亲属的一封信
亲爱的父老乡亲们:
你们好!
春节假期过后,“外出务工潮”即将到来,部分群众心存侥幸,偏听偏信,误认为出境至八个国家(缅甸、柬埔寨、阿联酋、菲律宾、泰国、老挝、马来西亚、土耳其8个国家)务工就能“天降馅饼”发大财,怀揣着出门务工创业赚钱的美好憧憬,通过自媒体或亲朋好友介绍,踏上了缅北淘金之路。殊不知,向往“发财”的天堂,可能是你魂断他乡的地狱,误入犯罪分子的圈套,落入犯罪团伙的陷阱,极易沦为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的“主犯”以及诈骗黑灰产业链的“帮凶”,更有可能成为绑架、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等不法侵害的直接受害者,若有人业绩不达标,则会被电棍电击、关进“水牢”,并被长期殴打、拘禁,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并向家属索要高额费用,家中老人小孩无法照看,生老病死均无人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成安公安在此郑重提醒您:
一、无正规工作邀请函,规劝所有人员不要前往上述八个国家。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偷渡、境外涉诈的组织者、参与者。
二、去往上述八个国家进行务工、留学的成安籍人员,办理相关国家签证、护照,必须持相关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报备、办理。
三、滞留上述八个国家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的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回国投案自首。其家属及时联系规劝滞留人员尽快回国,积极配合乡镇(街道)、派出所做好劝返入境工作。
四、滞留境外人员构成犯罪的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非法滞留境外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重要线索,帮助、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或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六、非法滞留境外,参与诈骗活动,不但害人害己,还将对家人、子女的入党、参军、考公、就业、成长等多方面长久、严重负面影响。对拒不返回、心存侥幸执迷不悟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惩戒。
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非法滞留境外人员隐藏处所、财务、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做伪证包庇,或者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成安公安正告旅居在上述八个国家的成安籍人员,严禁参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向户籍地派出所报备。同时非法滞留上述八个国家人员抓紧时间回国投案自首,配合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
成安县公安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