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将银行卡借给他人
躺着就能“赚”钱
遇上这样的好事
激动不?高兴不?
等等,先别太兴奋!
将银行卡出借给别人
低风险、高回报、来钱快
殊不知,你可能已经涉嫌犯罪!
近日,成安县公安局经周密部署,成功劝降1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
近日,刑侦重案中队通过线索核查,发现辖区李某超名下3张银行卡账户涉嫌参与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办案民警经进一步侦查后发现李某超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的同时,还从刘某松、郭某兴要某程手中借到6张银行卡,一同转借给他人用于实施诈骗。刑侦重案中队在掌握到大量事实证据后联合情报中队对李某超实施抓捕,并多次到其家中做其家属思想工作,敦促其主动投案自首。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抓捕压力,1月17日,李某超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刑侦重案中队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超对其于2022年12月份将自己名下3张银行卡和他人6张银行卡转借给他人,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月17日,李某超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成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不法分子通过收购银行套卡
用于诈骗、洗钱,
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
也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外借,
小心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警方提醒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银行账户限个人实名使用,凡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账户开户人将要承担相应民事或刑事责任。请切勿贪小便宜,随意出借、出租、个人名下银行账户。
广大群众请及时到银行及电信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如有,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避免自己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过程中的涉案嫌疑人或造成财产及名誉损失。
同时,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