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县卫健局工作人员讲解了托育服务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备案流程,督促无牌无证机构依法依规做好登记注册、卫生评价和备案工作,确保托育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
下一步,县卫健局将加大对无证托育机构的整治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托育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育服务,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有虐待婴幼儿行为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