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8月,成安县法院接到一通电话,电话另一头是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他向工作人员询问:“我这有个借条,对方借我的钱二十年了也不给,能不能起诉他?”一张借条20年了,是一直没有催要?还是对方一直不给?考虑到案件情况特殊,工作人员告诉老人马上要超过最长追诉期了,希望他尽快来法院起诉。原来,孙某与王某是同村的村民,2001年,王某以孩子上学资金紧张为由向孙某借款2000元。20年来,王某的的孩子上了大学成家立业,孙某多次向孙某催要借款,王某每每答应,但就是不给钱。前段时间,孙某听说同村的霍某在成安法院调解了一起案件,还成功要回了借款。孙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打了法官的电话,法官的耐心解答给了孙某一针“暖心剂”,终于,在法官的帮助下,距离最长诉讼时效还有不到十天的时间,孙某来到法院完成了立案手续。
速裁团队接收到孙某的立案材料,第一时间向被告王某送达法律文书,原告孙某的电话号码早已更换,通过多方寻找,终于找到王某的老家,向其留置送达。通过王某家人,法官联系到王某,目前王某正在外地打工。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王某沟通,向其明法释理。经过调解,王某同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因被告王某在外地,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庭审系统进行开庭。由于当事人年龄较大,办案人员一边手把手地帮助原告孙某完成注册、登录;一边通过电话、微信形式指导被告王某进入网络庭审。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王某同意将借款全部归还。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民事活动中的最基本的准则,每一名公民都应当遵守遵循诚信原则,恪守承诺。
群众事无小事,细微处见真情,成安法院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用真心、真情为民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