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8时许,辛义乡刘某某为其弟弟举办葬礼期间,抱着侥幸的心理私自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成安县公安局依法抓获。
7月9日10时许,辛义乡赵某某在给其父亲办“五七”时,心存侥幸地认为不是逢年过节,公安机关应该对禁燃禁放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较轻,于是私自在其家门口燃放烟花爆竹,被成安县公安局依法抓获。
目前,违法人员刘某某、赵某某两人均因非法使用危险物质,分别被成安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两人表示,现已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以此为戒,不再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提示
成安公安再次告诫
请自觉遵守禁燃、禁售规定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处罚不是目的
目的是规范大家的行为
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
不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
以自己的实际行动
营造文明、环保、安全的城市环境
共建
富强成安
美丽成安
平安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