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成安县大队
关于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的通告
加强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提升文明县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目前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情况,县政府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实施车辆禁停、对其他道路车辆停放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禁停路段范围
有所为路、富康大街、迎宾大街全线禁止在两侧非机动车道内停车。
二、停车路段规范和要求
在其他道路两侧和便道上停车,应在施划的停车位上,按照车辆类型、标牌提示或箭头指示方向整齐停放。
三、处罚措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十项之规定,处100元罚款,并可拖移机动车至指定地点。
(二)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十八项之规定,处200元罚款,并可拖移机动车至指定地点。
(三)不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本通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成安县大队
2020年11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