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法制权威,切实将执法质量抓在平时,固化形成问题发现、通报、会商、整改、追责“五位一体”的执法监督机制,11月3日,成安县公安局成立了法制监督委员会,并印发了《成安县公安局法制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
法制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政府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霍志刚担任,第一副主任由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段长海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局领导马谦振担任。
法制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承担法制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马谦振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大队长赵潇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法制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NO.1
通过勤务指挥平台、网上执法办案等信息系统掌握、监督和管理本级公安机关各办案警种、部门受案立案情况,及时发现、预警和纠正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问题。
NO.2
通过执法办案系统对警情、案件、场所、财物、卷宗等执法要素进行全流程、闭环式、可回溯监管,做到从线索初查、审批流转到侦查终结,每一个办案环节有据可查,解决接处警不规范、受立案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及时、强制措施不规范、结案不及时等问题。
NO.3
对有警不处、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查、不及时受立案等重点突出问题开展日常巡查,结合音视频资料进行重点核查,分析研判现场执法处置是否规范、受立案是否如实、调查取证是否及时等,发现问题及时考评。
NO.4
对案件的统计和自动监督考评,适时的查看实现对案件的全环节、全量化监督管理,对案件办理中可能存在的“单人讯问、无人看管、不按流程办案”等执法风险点,进行实时、全程、回溯式巡查,实现自动报警、智能监督,以截图、录像形式对不规范行为下发整改通知,并在系统中进行弹窗警示,对办案单位民警、主要负责人、主管局领导层层发送督导短信,促进执法规范,确保执法安全。
NO.5
通过系统数据对每日案卷进出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通报,对所有未破、在侦案件进行督导,督促办案单位及时将纸质案卷扫描录入电子卷宗系统,确保案卷信息不丢失。
NO.6
对在受案立案工作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及时移交驻局纪检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成安县公安局法制监督委员会从加强源头防控、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的一系列措施要求,通过建立系统化、实时化、常态化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对执法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