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开始征缴
集中征缴期为10月9日至11月9日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9号)精神,为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利用2020年10月9日至11月9日一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斐征缴活动。
征缴范围
具有成安县户籍
截止2020年1月1日
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
均可在户籍所在地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缴纳养老保险费
(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在押服刑人员和参加企事业单位
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
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
500元、1000元、3000元、
5000元、8000元7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
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
可仍按100元档次缴费
政府补贴、待遇
(一)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政府缴费补贴标准为: 100元、200元档次补贴30元; 200元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
政府为1-2级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缴费困难群体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缴费补贴和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县按2: 1的比例分担。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长期缴费,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费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二)基础养老保险金待遇方面。目前,基础养老金已涨到每人每月108元,年满65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还可享受高龄基础养老金: 65-74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元; 75-84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元;年满85周岁后,每人每月增加3元。
保费缴纳方式
(一)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二)各村(居)委会负责通知本辖区居民缴费并加以指导,确保应缴尽缴。
(三)保费征缴采取自主缴费的方式,有微信的居民可以在微信上给自已或他人进行自主缴钠,没有微信的居民可以让他人或村干部代为操作。不同人群的保费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1.已参保的居民,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邯郸税务”-点击左下角--“纳税服务”-“税服务厅"--“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城乡养老自助缴费”-“输入缴费人身份证点击查询"--“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2.符合参保条件尚未参保的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乡(镇)进行参保登记后,通过上述缴费渠道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3.需要补缴往年保费的居民到成安县行政服务大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窗口进行缴费核定,然后通过微信“邯郸税务”公众号-“城乡养老核定缴费(含补缴)"模块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