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随着一声法槌落下,两起危险驾驶案件在成安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开庭。
法庭当场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被告人宁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郭某某接受法庭审判
被告人宁某某接受法庭审判
速裁法庭,是成安县公安局与县法院建立的48小时案件全流程流转工作模式,缩短被告人审前羁押期限,纵深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又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司法成本。
什么是速裁程序?
刑事速裁程序是《刑事诉讼法》重大修改内容之一,突破原有的制度设计,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之外,设置的全新刑事案件审判模式。速裁程序同时也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程序之一,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推进,适用速裁程序的优势逐渐显现。速裁程序有利于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