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邯﹞应急罚﹝2023﹞﹝监察三007﹞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和《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2年修订)中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十七条【实施标准】第1项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污水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处理决定: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6/20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复兴区五谷丰登酒店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经营范围:正餐服务、快餐配送;食品加工;会展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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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