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邯魏﹞应急罚﹝2023﹞经005号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 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未按有关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处理决定: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4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爱尚体育设施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经营范围:体育设施、橡胶制品、塑胶跑道材料、人造草坪、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装饰建筑材料。(法律法规禁限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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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