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大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7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法(违规)行为: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处理决定:给予邯郸郸正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2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郸正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董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经营范围:水果、蔬菜、农副产品的储存、保鲜及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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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