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复兴区孙某芸、9月20日永年县乔某印、9月23日邯山区蒋某、9月24日复兴区师某梅、9月24日丛台区王某丽等人通过网络发布过激言论,煽动网民到市委、市政府机关门口等场所非法集会,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5条规定,警方依法对孙某芸、师某梅、蒋某行政拘留10日,对王某丽行政拘留3日,对乔某印处以罚款500元。
此外,公安机关还对31名发布、响应煽动性言论的网民进行了教育训诫。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合法途径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利益;不得利用互联网等编造、传播、散布各种谣言,蛊惑煽动扰乱社会秩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