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管控的通告》,对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群体性聚餐管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种形式的群体性聚餐管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严禁餐饮服务单位承办、接待婚丧嫁娶、会议、庆典、培训、娱乐等群体性聚集聚餐活动。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不得承办任何形式的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
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继续强化对经营场所、电梯间、人员通道、设施设备的日常消杀,保持营业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并优先选择自然通风。
三、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期间要严控进店人数,避免人员聚集,扩大客人就餐时的间隔距离,确保顾客就餐安全,鼓励采取线上预约的方式等位就餐。
四、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河北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使用公勺公筷和推行分餐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主动给消费者提供公勺、公筷,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可采用分餐制。
五、餐饮服务单位要强化“河北健康码”的推广使用,督促员工、顾客和配送人员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六、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履行操作规范,切实保证餐饮食品安全。
七、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企业及责任人,一经查实立即关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
八、广大群众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2020年5月7日
来源:河北日报